为了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停车问题,我大队于2022年5月规范了儒林镇城区严管路段的禁停标志,进行了公告,并严格落实了违停取证要求。现启动非现场违停查处(电子摄像头抓拍),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笫六十三条之规定执行。其中:
1、严管路段停车超过3分钟的(包含3分钟)。
2、非严管路段停车超过10分钟的(包含10分钟)。
3、其他违停情形查处时间按条例实施。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8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