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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六大害

作者:杨盛科 周学民 编辑:redcloud 2019-06-03 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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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在今年3月27日印发了《关于禁止在县城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从6月1日零时起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该《通告》发布后受到广大有识之士的支持和拥护,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至少有六大害:

  一是污染环境。烟花爆竹爆炸后,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10余种有害化学气体及粉尘,还有纸屑与烟灰,严重污染环境与空气。这些有害的化学气体对人体的呼吸道系统及视力系统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极易引发气管炎等呼吸道系统疾病。这些成分十分复杂的化学气体升空后能产生酸雨,酸雨增多可导致林木死亡、鱼虾绝迹、破坏土壤、腐蚀建筑物等,被环境保护专家称为“空中死神”。

  二是引发事故。在人口密集的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警火灾,危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常有电视台与网站报导,某地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惨痛的流血事故,给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浪费资源。烟花爆竹由纸张、化工原料组成,通过燃放后实际上使宝贵的、有限的自然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

  四是增加负担。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消耗了居民们大量的钱财,增加了经济负担,同时还产生大量的碎屑土渣等大量残留物,在大街小巷中燃放烟花爆竹后,逢雨天泥浆横流,遇晴天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市容卫生,给环卫工人增加繁重的工作量。

  五是产生噪音。震耳的爆炸声能损害人们的听力系统、心血管系统及神经系统。人们生活在这种噪音环境里容易发怒、急躁、激动、失眠,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和孩子们的学习。

  六是助长不良风气。如今大多数人都有钱,在各种节日与婚丧喜庆活动中有些人常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多少“论英雄”,容易形成讲排场、比阔气、互相攀比的腐败风气。

  5月6日,县政府发出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倡议书号召全体市民行动起来,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既然燃放烟花爆竹有很多害处,全体市民就应该响应政府的号召,严格遵守禁炮规定,坚决禁售、禁运、禁存、禁放,做文明市民,做抵制、劝阻燃放鞭炮的模范。通过革除千年陋习,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后,使山城更靓丽、空气更洁净、环境更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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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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