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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全县城区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2013-11-06 16: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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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文件

  城创文指字〔2013〕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关于印发《在全县城区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城区各学校:

  根据《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在全县城区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2013年10月12日

  在全县城区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提升公民素质,营造全民参与文明县城创建的浓厚氛围,县创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公益活动。为确保本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进一步促进全县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为创建文明县城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5日至12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县“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公益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肖 音

  副组长:彭贤良 李德帮 肖辉凤 肖明诗

  成 员:城区各中小学校校长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创建进课堂

  以《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明市民守则》为教材,城区各中小学开设一堂创建宣传课,向学生宣传我县创建文明县城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知识;利用主题班会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对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市民守则》的要求,克服不足,完善自我;加强对学生的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做文明的表率。

  (二)创建联家校

  1、各校要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由学生带回家,将文明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劝导家长学习文明礼仪,遵守道德规范,争做文明市民。

  2、举行“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向家长捎句话”活动,引导、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与家长“手牵手”共建文明家庭。

  3、开展一次文明学生、文明家长、文明教师、文明班级的评选活动。

  4、集中开展一次教师、学生、家长“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签名活动。

  (三)创建入社区

  1、开展“红领巾团徽在行动”的活动。各校要利用社会实践课、双休日等时段,组织少先队员、团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楼院,开展文明行为劝诫和监督活动。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2、开展“环保雏鹰行”活动。组织学生利用双休日时间,走上街道、社区,围绕“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的主题,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环保生活理念,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组织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捡拾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以学生的行为影响家长,将学校教育逐步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同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3、组织“交通小卫士”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做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民警的带领下,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规则,要求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对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等行为进行劝导。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要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把活动开展好,搞出特色。

  2、组织实施,讲究实效。各校要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创造性开展活动,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庭都参与到活动中来,讲究实效,不得走过场,为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将开展严格督查。

  3、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作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认真总结阶段工作成果,平时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要及时报送至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4、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校要将创建工作常态化,分层落实责任,实现齐抓共管。学校要及时劝告和制止师生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加大教育力度。县教育局要加强督查力度,及时表彰创建工作的先进,对在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责成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工作极不负责而且影响我县创建工作推进的学校,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2013年10月15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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