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4月7日讯(通讯员 李振旭)在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当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厘清各会审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审核程序,细化起草单位与会审单位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审核中的具体职责,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今年3月19日,城步司法局出台了《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审核中起草单位、会审单位职责的规定》,积极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
在文件起草阶段,规定起草单位需对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在审核阶段,会审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能,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该规定的出台,是县司法局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次重要探索与实践。它不仅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质量和效率,也为各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工作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未来,县司法局将持续关注规定的执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流程,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振旭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