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4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对辖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城步嘉年华小区首层门厅处一台电动车违规停放。
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车主,责令予以改正,并针对该违法行为,结合近年电动车违停造成的火灾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了现场普法。车主王某为该小区居民,在疏散走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立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实施警告处分,并要求立即改正。
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业主传达近期发生的电瓶车火灾事故及电瓶车停放充电相关规定,张贴警示提示标语,严禁商户业主将电瓶车推进电梯。下一步,该大队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查电瓶车违规停放楼道、违规改装、违规充电等行为。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电瓶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悦 肖丽艳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