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1月9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儒林镇福晟小区居民饶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居民饶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已对饶某当场训诫。
下一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大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力度,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及各类致灾因素,全力维护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悦 肖丽艳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