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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溪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阳关文 编辑:伍玉桃 2025-06-03 11: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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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新闻网6月3日讯(通讯员 阳关文)5月下旬,威溪司法所会同威溪乡调解人员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达成了协议。

2014年,威溪乡某村村民高某某承包了村集体公山进行承包经营,随后某村村委会响应国家“发展集体经营、搞活林业生产”政策,拟在该集体公山中修建林道,以便于楠竹外运销售,时任村主任周某以村集体经济困难向高某某口头提出借款1万元用于林道修建,并拟将该项目通过走程序后上报政府实施工程项目以消除高某某顾虑。高某某将该款出借后,当年林道建成,但项目走程序受阻,未能成功列入政府实施的项目,经周某、李某前后两任村主任,未能落实高某某的该笔借款归还问题。以此借贷纠纷,高某某于2023年向乡司法所反映请求解决。

威溪司法所负责人十分重视此事,受理纠纷后,在职责范围内,调查了申请人高某某、时任村主任周某、时任村主要干部刘某仕、后一任村主任李某,并会同申请人到地处城步苗族自治县东北角与新宁县交界大山深处的林道现场踏看,确认了存在原村委会干部以村委名义向私人借款用于修建集体事业一事。又查明时任村干部未依规将该笔债务入村帐,并村时未与接任村干部李某就该笔债务办理移交,李某未能解决高某某反映的问题。

随后,该所负责人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纠纷有关情况,陈述了纠纷应当解决、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应当得到维护,取得了领导支持。司法所还做了其它相关大量工作,了解了从村集体经济等有关收入中偿还该笔债务的可能性。经反复释明法律与政策,今年5月,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申请人高某某与现任村委会班子就债务的偿还达成了协议,根据协议,现村委会负责归还该1万元债务,归还时间约定于本年年底以前。

下一步,威溪司法所将加大《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树牢法律底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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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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