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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征集和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的公告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城步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编辑:伍玉桃 2024-11-19 1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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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纠治营商环境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监委将集中征集和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办事群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态度生冷、故意刁难,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2.执法监管简单粗暴,搞钓鱼执法、人情监管,办“关系案”“人情案”,以罚代管、重罚轻管,违规或频繁入企检查,超权限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3.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违规增加或违规变相增加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事环节、所需材料和延长办事时限,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办事群众反映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等问题;

4.侵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违规插手经营活动,违规干预招投标事项等问题;

5.在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中对合法承诺、合同协议不履行,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执行等问题;

6.对涉企优惠政策不及时告知政策享受范围,拖延截留、欺上瞒下,强制企业参加各类有偿培训和参展活动等问题;

7.单位和个人违规接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宴请、旅游、购物卡、礼品礼金、有价债券等问题。

8.其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办事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集中征集和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期间,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一是坚持“自查从宽”。对主动说明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并整改的,给其一个知错认错、纠错改错的机会,予以从轻处理。二是坚持“被查从严”。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将全部从严核查,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问题征集和受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39-12388

2.网络举报:登录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12388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shaoyangshi/chengbuxian/m/

3.来信举报: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22500)

4.来访举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行政中心大门进门口左侧)

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县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将优先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者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举报者不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发现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城步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城步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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