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俊刚副院长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3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李俊刚副院长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伍玉桃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俊刚副院长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3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李俊刚副院长为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