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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现场执法查获的久拖未决交通违法案件实施缺席直裁的公告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伍玉桃 2022-12-12 16: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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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12日,因当事人逃避、消极配合处理,造成我县辖区内现场执法查获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未保险机动车、驾驶未注册机动车、违法载人、未戴头盔、驾驶未年检机动车、准驾不符等道路交通违法案件久拖未裁决。对此,我大队所属执法办案部门已通过打电话、发送EMS邮政快递、面对面通知等方式告知了当事人,并要求其于2022年12月19日前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当前仍还有部分当事人未主动到我队接受处理。

为有效化解和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执法效果,维护法律权威,根据《湖南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对辖区内2019年10月28日现场执法查获的至2022年12月12日止未接受处理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未保险机动车、驾驶未注册机动车、违法载人、未戴头盔、驾驶未年检机动车、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见附表)实施缺席直裁。有关事项公告告知如下:

一、公告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止,共七天。

二、公告告知期满后,对仍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件实施缺席直裁。

三、缺席直裁后,由当事人承担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交纳罚款及滞纳金等法律后果。

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伍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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