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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伍玉桃 2021-06-22 0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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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

大家好!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近期广东省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病毒传播速度快,传染力强。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时刻保持风险防范意识。疫情风险随时存在,广大居民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松懈思想,对潜在风险不能麻痹大意,对个人防护决不能随意放松。

二、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践行文明新风尚,疫情防控期间“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不扎堆、不聚集,减少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实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宗教活动场所和其他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得举行大型聚集性祈福和其他宗教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村庄清洁行动。

三、慎重安排出行计划。广大居民应减少不必要的走访,做到非必要不出城步、不出境。如确须离城出境,应提前向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级别,并做好个人防护,回城后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国)外。

四、如实报告有关信息。近期准备从境(国)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城的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的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来(返)城后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现停留在我县且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管理管控规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市场、商超、餐馆等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户要严把食品进货关,严防来源不明食品流入市场。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测体温等防疫措施。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引导在广州市、佛山市、湛江市等地的亲友,非必要不离开现居住地。

六、第一时间就医问诊。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全程佩戴口罩,迅速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告知外出史和接触史。

七、共同维护良好秩序。请广大居民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八、全力推进第二针疫苗接种工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安全,请广大群众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接种疫苗,对接种两针剂次的居民,在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且符合21天以上间隔时间和对接种三针剂次的居民,在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且符合30天以上间隔时间的,请迅速到原接种点或就近接种点接种第二针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广大居民,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衷心祝愿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6月18日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伍玉桃

本文链接:http://www.cbnews.gov.cn/content/2021/06/22/9573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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