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1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3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编辑:redcloud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1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3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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