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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某违规野外用火被城步森林公安依法处罚

作者:杨爱国 编辑:redcloud 2020-03-17 1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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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某在自家责任田违规用火

  红网城步站3月17日讯(通讯员 杨爱国)3月16日,笔者从城步森林公安局了解到,该县一村民因违规野外用火被依法处以治安行政处罚。

  2月26日,城步森林公安局汀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长摊村四组村民阳某未办理野外用火手续,不听劝阻,在自家责任田焚烧杂草,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经查明:汀坪乡长摊村四组村民阳某于2月26日在长滩村四组对门河山场下方自家责任田焚烧杂草,期间遭到护林员多次劝阻,仍执意违规野外用火。杨某的行为虽未造成森林火灾,但违反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火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月28日,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阳某做出警告的治安行政处罚。

  据了解,2月2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森林公安局呼吁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禁火令》,切实增强防火意识。

作者:杨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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