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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访工作方法 解决扶贫信访难题

作者:冯世民 何楠 编辑:redcloud 2019-12-10 14: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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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怀对党忠诚意识,凝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做好信访工作,是搭建起党委和政府的桥梁纽带,更是检验干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根本所在。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聚人心、得民心,夯实党执政为民基础,谱写新时代信访工作新的篇章,全县信访总量明显大幅减小,本人浅谈信访工作方法 解决信访难题经验供大家参考

  一、信访工作的方法

  信访工作的方法主要有综合反映、专线电话、领导接待日、上访接待室、明察与暗访等。

  综合反映。综合反映就是把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各种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综合研究,从中发现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再经过整理加工,供领导在决策和指导工作时作参考。

  专线电话。群众通过单位设立的专线电话,直接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专线电话的工作管理人员随时受理群众来电并分送相关领导或单位落实办理。

  领导接待日。领导接待日,指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中,确定单位时间为群众来访接待日,由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听取意见,帮助解决问题。

  上访接待室。上访接待室,它隶属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秘书机构,是信访工作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形式,为群众来信来访提供舒适环境。

  明察与暗访。明察是指各级领导人深入基层、群众、直接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暗访,即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而改穿平民的服装所进行的调查工作。近年来,各级领导人,通过“明察暗访”,了解民情,掌握诸多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二、信访工作要求

  (一)处理集体上访技巧。集体上访影响大,一般是事态发展到一定严重程度,一旦发生,信访工作人员就应当立即进行劝阻、疏导、宣传、教育,具体应做到:

  1、做好超前工作。对于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因素,信访工作人员应做到心中有数,并主动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化解纠纷,将主要问题解决在基层,在萌芽状态。

  2、认定目标,消除萌芽。一般情况下,群众集体上访之前都有一些迹象,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捕捉苗头目标,早发现,早疏导,及时对掌握的信息进行判断分析、综合处理,使工作做在前头,化被动为主动,尽力将集体上访的纠纷化解于萌芽,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3、领导过问,督促检查。对群众集体上访的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仅靠信访部门难以处理妥当,必须依靠各单位的领导与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督促检查、亲自处理,从宏观与微观角度结合管理,从而获得妥当解决。

  4、层层负责,稳定于基层。群众集体上访一旦发生,各级领导就应当进入临“战”状态,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事态稳定于基层,矛盾发生于哪一级、哪一部门,就应当由哪一级、哪一部门全权负责,善始善终地处理,决不能上缴矛盾,推卸责任。

  5、积极配合,协同处理。面对群众集体上访,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均应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尽最大努力劝阻上访群众越级直接进京。

  6、坚持原则,不乱许诺。处理集体上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教育群众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凡属合理要求,必须认真帮助解决;部分合理,解决合理部分;要求合理,但涉及全局难以一时解决的,要说明清楚,讲清原则,决不能胡乱许诺,以免陷入被动。对于一些无理取闹的,决不能在压力下作无原则迁就,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减少重信的技巧。重信,是指群众在来信中为反映和要求解决同一问题而多次反复的来信。这种形式大多表现为信访者在同一地点多次信访、逐级反复信访、同一信件多投等几种状况。减少重信在信访工作中显得十分重要,具体办法有:

  1、坚持复信制度,提高复信质量,对于群众来信,坚持每信必复。一是直接复信,对于来信内容清楚,要求解决或询问的问题较简单,又有明确政策规定,复信应当明确无误地答复。二是可随转办信,批复承办单位直接复信。

  2、做好初信处理,提高“一次清”指数。对于初信所反映的问题,要仔细分析,认真权衡,对于要求合理按政策又能解决的,要及时处理,争取一次性彻底解决。

  3、明确归口,分清责任。为防止相互推诿扯皮而造成的重复信访,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分清反映问题所涉及的部门,理顺关系,确定主要责任部门与人员。对于涉及跨单位跨部门的来信,应当报请主管领导签字,确定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好相关单位与部门,齐心合力,解决问题。

  4、加强催办,督促检查。交办信件应建立严格的催办制度,自受理信件始,就应当做好立案、发函、交办、查处工作,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力争做到“件件清楚,事事落实”。

  5、过高期望,合理把握。对于来信来访中过高或无理要求的,处理单位应当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避免无原则的纠缠。

  (三)处理重访老户的技巧。重访老户大多是有理、半有理、无理等混杂其间的意志坚定的上访者,也是信访工作中较难处理的“老大难”,涉及面广,执行难度大,协调困难。对于这些人,信访工作者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信访工作原则,将说服教育与必要的疏导手段结合,认真调查,负责处理。具体办法有:

  1、领导支持,上下配合。这是解决重访老户的关键。单位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本着谁对口,谁处理的方针,凡属本部门应当处理的问题,必须迅速办理;对于隶属下级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归口交办,并加紧催办。

  2、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对于重访老户的处理,应当因人因事而异,不能一刀切。要认真检查其信访内容,对于合理而紧迫的问题,应请地方相关部门协同尽快解决,对于过高要求或无理纠缠的,应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尽快返回原地。其中情节严重,妨害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的,应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3、“一定三包”,措施得力。对于重访老户,有关地区或单位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先将其稳定于当地,然后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当处理。“一定”即定任务,“三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对于重访老户,要施行主要领导包案制,深入细致地做好他们的疏导、劝服、诱导工作,使矛盾得到缓解,避免造成事态无限拖延、扩大。

  4、灵活与原则性相结合。对于有些上访老户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要把握原则性,不能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又要采取适当灵活变通性,特事特办,尽力多考虑其实际困难,创造条件予以逐步解决。

  (四)处理匿名信的技巧。匿名信,指不署名的来信,有些署假名的来信也属于此类。一般是揭发检举、控告某单位或某人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政策、规定等方面的问题,属于揭发控告性质的信件。对于匿名信,我们应作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既要看到其为上级领导机关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线索,为纠正不正之风,揭发违法乱纪行为,查处各种案件起到积极作用,又要注意到有个别匿名信夸大、歪曲事实,别有用心地诬陷他人的消极作用。因此,必须注意:

  1、区别匿名信与诬告信。两者的根本差异在于:反映真实情况,出于善意目的,期望上级领导能帮助整改的,无疑是匿名信;而歪曲事实,蓄意造谣诽谤,出于不良个人目的与泄私愤,无疑是诬告信。不能因为两者形式相近而采取一概不予理睬的态度,一律不查或有告必究均不是正确的处理办法。正确妥当的处理办法是:对揭发重要问题、重大案件的匿名信,先要初步核实情况,实事求是,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再作处理;对于不明真相的匿名信,各级信访部门的内刊(简报)一律不刊登、不转载;对于反映一般问题或非原则问题的匿名信,可以不查,或将其转交有关上级领导参考;对于内容反动,恶毒攻击漫骂的匿名信,可交公安部门予以查处。

  2、保护当事人,不层层下转。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对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定了严格的信访纪律,条例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并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处理匿名信,也应当本着这一原则,保护揭发人,不将其层层下转,一般应控制在收信受理单位,有必要的可转上级有关部门。需查处的一般应由第一受理单位直接查处,或由领导批示有关单位予以查处。

  3、对诬告信,应当追究。对于利用信访形式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数据,诬告陷害他人,经调查取证,查明真相,应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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