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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在苗乡】强化使命担当 压实攻坚责任 决战决胜城步脱贫攻坚

作者:冯世民 欧阳禛 编辑:redcloud 2019-04-26 14: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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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入脱贫攻坚总攻阶段,城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不折不扣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时不我待,凝心聚力,以推动脱贫攻坚的新作为、新成绩,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向总书记、向党中央、向苗乡城步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一、决胜脱贫摘帽是使命所系

  (一)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三)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要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推进。要以科学规划作为切入口,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到以贫困目标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筹资金引领脱贫攻坚工程建设,切实做到“一张图”、有特色和“接地气”;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

  (五)确保贫困村全部退出。到2019年,实现87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其中2018年拟退出37个,2019年拟退18个,退出时,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基本完善。

  (六)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按照三年集中攻坚的要求,2018年以8300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2019年以9147名左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全县农村贫困人口有稳定增收渠道,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退出验收标准,贫困对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如期脱贫退出。

  二、决胜脱贫摘帽是责任所在

  (一)实施产业扶贫攻坚工程

  1.全面推进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以奶业、楠竹、乌骨鸡、高山蔬菜、玉米、优质稻(湘米工程)、油茶林、青钱柳、苗香梨、猕猴桃、三红蜜柚、柑桔、水果等为扶贫产业发展重点,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按照“四跟四走”原则,以公司、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和帮扶单位为产业发展实施主体,积极培育引进具备产业市场开发能力和产业发展技术支撑的公司和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发展;大力支持贫困村组建以本村能人大户+贫困户的产业合作社参与发展;引导贫困户以资金或土地、林地折价入股,按约定比率分红的方式参与产业发展;依托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自主经营参与产业发展。实现每乡镇建立一个扶贫产业示范基地,每村组建一个产业合作社、每户发展一个增收项目。到2018年底,全县每个村(居)要初步形成“一村一品”,有一个主导产业,产业扶贫增收效果初步显现。

  2.积极推进电商扶贫。抓住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在我县定点扶贫的契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引导贫困户参与电商产品供应链建设。抓好生产销售两端,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生产端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逐步植入质量溯源体系;销售端构建“电商+实体店+消费者”销售链条。建好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运营好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物流中心。着力培训电商企业,力争到2020年有5家省级电商企业,1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到2018年底全县实现电商交易额1.5亿元,其中贫困村贫困户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和创业1500人。

  3.实施好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完成光伏电站建设实现并网发电,建立健全运维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方案,将光伏扶贫受益资金划归87个贫困村集体,切实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再由村集体统筹分配,切块分成产业发展奖励基金、乡风文明奖励基金以及深度贫困人群生活补助基金,用于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提升深度贫困人群保障水平,力争扶贫收益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工程

  1.实施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快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优化通村硬化路路线走向,优先在深度贫困村实施农村公路“窄加宽”工程和自然村通公路工程,完成 25 户/100 人以上自然村通公路等为重点的提质改造建设任务,构建贫困村“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2018年完成农村公路窄路加宽工程82.555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9.5公里,危桥改造工程2座,通自然村水泥(沥青)路146.624公里。2019年全面完成87个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

  2.实施安全饮水攻坚行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2018年底完成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暨巩固提升工作任务,启动西岩水厂改扩建工程等4个集中供水工程施工,解决33个村2.5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对部分单村供水规模200吨/天至20吨/天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消毒处理,确保2018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3.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贫困村的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落实各项组织、技术措施,加快电网改造施工进度,全面推进第二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8年完成11个行政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基本解决87个贫困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满足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三)实施住房保障扶贫攻坚工程

  1.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强化易地搬迁脱贫,2018年提前完成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加快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宅基地拆旧复垦,按政策支付拆旧补助资金,及时做好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获得资金,解决好易地搬迁融资资金的来源。做好产业帮扶和就业扶持,按照“以产带迁”“以业促迁”的要求,积极推进后续脱贫产业就业前置化安排,将发展产业作为实现稳定脱贫的关键之举和治本之策,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培训提升搬迁户就业技能,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并将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产业扶持资金统筹用于搬迁户,通过光伏产业资金扶持和其他重点项目进行产业扶持。

  2.实施好危房改造工程。优先保证脱贫退出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剩余指标用于改造面上村的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和无房户。加大县级财政投入,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根据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实施差异化补助,其中,C级危房加固改造补助1万元,D级危房和无房户新建补助2.448万元,在此基础上,县级财政配套每户追加补助2500元。大力推广加固改造等低成本改造方式,鼓励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严格按标准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贫困户因建房加深贫困程度。

  (四)实施教育扶贫攻坚工程

  坚持扶贫先扶智,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以提升学校办学质量、贫困村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为主要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一提高、两降低”政策,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大力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过省级财政支持3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2000万元,在县城北郊十里树村建设好芙蓉学校,以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偏远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启动实施薄弱学校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核查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对未达标学校底线要求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建设和配备,确保“20条底线”全部达标,切实化解大班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的招聘与选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工作;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培训,组织好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市培;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支持计划》,全力支持鼓励教师到农村从教,对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乡镇补贴和生活补贴。加大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针对贫困人口的资助政策,积极开展“泛海助学行动”,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安排资助金和信用助学贷款。加强实施“雨露计划”帮扶力度,将补助标准由每人3000元/年提高到5000元/年。

  (五)实施就业扶贫攻坚工程

  1.开展精准扶贫培训。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实用技术的培训。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费补贴。提高培训精准度,侧重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短平快”职业技能。利用农闲时间,积极开展“订单式”、“田间课堂”、“授课入户”等实用技术培训,就近就地开展培训,使务农和技能培训“两不误”

  2.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济人,每成功介绍1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享受一次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每人每天发放20元生活补贴,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每人补助1500元。“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的每年享受生活补贴2500元,建档立卡特困学生发放扶贫助学补助资金,每人补助2000元,“两后生”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每人每天发放30元生活补贴,培训期间免费住宿。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凭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交通费票据,按照省外、省内市外、市内据实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400元、200元、100元交通路费补助。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与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实际在岗12个月,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进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其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建立就业扶贫任务清单、稳岗清单、责任清单,在公益性岗位和农村保洁员选聘时优先聘用贫困户。

  (六)实施社会保障扶贫攻坚工程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力度,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人员供养标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中的牵头作用,在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不低于扶贫线。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重点向6个深度贫困村倾斜。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在深度贫困村优先实施“和谐乡村”三年行动。

  (七)实施金融扶贫攻坚工程

  创新拓展金融服务工作机制,争取更多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丰富扶贫小额贷款的产品和形式,创新贫困村金融服务,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扶贫小额信贷、“财银保”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和规模有新增长,贷款满足率有明显的提高,努力促进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加快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进度,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

  三、决胜脱贫摘帽是担当所为

  (一)健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落实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加强对脱贫攻坚指导、协调和调度,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挂点县级领导包乡(镇)、挂点单位包村、帮扶党员干部保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包括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以及驻村帮扶工作组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坚持贫困村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科学制定本乡镇2018-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并就相应目标进行细化,逐项推进落实。各行业扶贫责任部门要按照十大扶贫工程责任分工,依照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围绕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水平,科学制定本部门本行业2018-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强脱贫攻坚考核督查。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限期整改到位,以督查巡查倒逼干部责任上肩,转变作风,倒逼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整改滞后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不负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脱贫攻坚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考评奖惩制度,坚持“三个一批”,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从经济上、精神上奖励一批;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一批;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从严追责一批。

  (三)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脱贫攻坚队伍和机构建设,充实配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通过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建功立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培训机制,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县乡两级定期不定期地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驻村工作队员、扶贫业务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分级培训,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四)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健全“互联网+”、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平台,规范扶贫各项工作公开公示制度,打造“阳光精准扶贫”。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紧盯住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扶贫政策“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假公济私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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