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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8-03-07 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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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安委办[2018]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警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安委会相关单位:

  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根据省、市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在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加强春运、消防、窒息中毒、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警示、提示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提高群众安全红线意识。县安委办研究决定,从2月14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全民安全红线意识。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在“安全”二字上狠下功夫抓细抓小,在增强全民安全红线意识上下大力气,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牵头主抓,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统筹部署、周密安排。县安委办将加强协调调度,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制定宣传方案,严密组织实施,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措施,大力开展安全警示宣传。一是明确任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道路交通部门主要负责集中宣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消防部门集中宣传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安监部门要着重加强宣传烟花爆竹类警示、提示信息。公安部门要集中开展防窒息中毒等公共方面的安全宣传。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互联网平台等新媒体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公共视听载体,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密集播出警示信息、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字幕,定期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滚动播出警示、提示信息,每天播出3-5遍;在报纸、网络安排一定版面开展公益宣传;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要每天推送春运、道路交通、消防、窒息中毒、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事故典型案例、各类场所风险点等信息。

  三、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县安委办对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各相关单位汇总本行业发动媒体宣传的频次、版面、时段、内容等情况,每周四向县安委办报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每月报送工作总结。集中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县安委办将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挂钩。

  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方式:邮箱369003601@qq.com。联系人:李洪波,联系电话:17742592166。

 

  附件:1.公安部消防局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

  2.消防安全滚动字幕

  3.各单位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任务表

  4.各单位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

                                                     城步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附件1

公安部消防局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

  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增加。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呼吁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冬季防火类

  1.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取暖。

  3.一旦着火,切勿贪恋财物,应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二、家庭防火类

  1.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冬季天气寒冷,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3.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5.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三、工厂企业防火类

  1.节日期间,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3.工厂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4.冬季天干物燥,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5.节日期间要留足值班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工作,一旦发生初起火灾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火灾报警和逃生类

  1.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2.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3.火灾中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4.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沿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往向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五、商市场、批发市场防火类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到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疏散逃生。

  3、节日促销活动较多,搭设展台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节前和节日期间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必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培训员工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知识,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人群。

  5.冬季夜间是火灾高发时段,营业结束时要安排员工进行一遍岗位防火检查,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巡查。

  6.冬季火灾多发,要及时聘请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电动车类

  1.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2.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七、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类

  1.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2.节日期间,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请关好门窗,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

  3.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附件2

消防安全滚动字幕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冬季风干物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冬季大风天气,请大家及时清理阳台、房前屋后可燃物,注意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遇有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乱扔烟头,教育家中儿童不要玩火。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遇到火灾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定期给汽车做保养,不要在车内摆放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让汽车长时间暴晒,有异常情况马上停车检查,防止自燃。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如遇汽车火灾,应速停车,关闭点火开关,燃油着火不要用水扑救,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土、篷布压盖。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在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疏散,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出门前,请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燃气开关。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附件3
各单位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任务表
 
单位
宣传内容
平面媒体
电视媒体
手机信息、手机报公益宣传
其他媒体
县公安局
窒息中毒警示宣传
20
每天3条
一万条
 
县消防大队
消防警示宣传
20
每天3条
一万条
 
县交通运输局
春运警示宣传
15
每天3条
一万条
 
县安全环保局
烟花爆竹警示宣传
15
每天3条
一万条
 
县电视台
电视滚动宣传
 
黄金时段滚动播放
 
 


附件4
                                                                                                                 各单位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宣传内容
媒体
播(刊)时间
播(刊)内容
播(刊)频次
春运警示宣传
 
 
 
 
消防警示宣传
 
 
 
 
烟花爆竹警示宣传
 
 
 
 
窒息中毒警示宣传
 
 
 
 
 
 
 
 
 
 
 
 
 
 
 
 
 
 
 
                  备注:表格不够,请自行增加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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