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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始终是片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作者:陈 芳 编辑:redcloud 2015-04-02 09: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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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武陵山片区非遗传承人发展体制建设浅探

  武陵山区有各种各样的专业人才。民间的草药郎中、武术师傅、木工师傅、桥梁师傅、龙灯师傅、酿酒师傅等等各种各样的人才层出不穷。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武陵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得不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直处于默默无闻的自生自灭状态。由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现代文化的冲击,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武陵山区的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习俗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很多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和消失的危机。因此,只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培养和管理纳入党和政府人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才能有效保护我们武陵山区的民族文化精髓。

  一、武陵山区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它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头相传”,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礼仪、手工艺、传统医学、建筑术以及其它艺术。

  武陵山区由于地理和历史的原因,普遍存在有历史悠久、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为例,城步自古为南楚与百越相交之地,武陵五溪蛮、莫瑶、僚等先民生息繁衍于此。唐宋以来逐渐演变成为苗、侗、瑶等族。明朝时期汉族大量迁入,同时迁入回族。清朝时期迁入满族。新中国成立以后,因工作、婚姻、上山下乡、水库移民等多种原因,又有壮、土家、布依、高山等族陆续迁入,形成了以苗、汉为主体24个民族和睦共处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城步是一方古老而神奇的热土,山河毓秀,资源丰富,历史悠久,民风淳朴。早在新石器时代,便有先民繁衍生息。隋唐时期,城步苗、侗、瑶族之先民就在这里大面积开荒垦地,辟耕田园。几千年的繁衍生息和历史沉淀创造出了大量的民族文化,世代传承的有唱民歌(含唱山歌、花歌、排歌、情歌、古歌等)、小调、讲花话、排话,吹芦笙、木叶、洞箫、舞龙灯、狮子、跳芦笙舞、摇摇舞、长鼓舞、采茶舞,挤油尖还有打山魈,庆鼓堂,演唱傩歌、傩戏,在长期艰苦的生活中,形成了凤味独特的“苗乡油茶”饮食习俗,产生了苗文、苗语、侗话。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发明了射箭、踩高脚、放风筝、舞龙舞狮等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在与自然界的长期斗争实践中,产生了苗医苗药、苗族武功等等。由于少数民族人民在与自然抗争中形成了英勇顽强的刚毅性格,又磨炼出了许多英雄模范人物,从唐代开始,城步苗族仅杨姓一门就诞生了四品以上将官文臣五十余人,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南方杨家将文化。

  城步拥有丰富多彩的非遗宝库。2008年县人民政府组织了全县非遗普查,建立了全县非遗保护档案,设立了分类齐全、较为完整、较为科学合理的非遗代表作名录体系,公布了15项非遗名录。目前,“城步吊龙舞”已成功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扩展名录,“城步苗乡油茶”饮食习俗、“城步杨家将文化艺术”列入湖南省级非遗名录,“贺郎歌”、“庆鼓堂”、“打泥脚”、“城步三叶虫茶”成功申报为市级非遗项目。其它还有大量的虽然没有列入非遗目录却在民间广泛流传的非遗项目,如苗族吊脚楼建造技术、苗族狩猎技术、苗族竹编工艺、苗族草本药米酒酿造技术等等。

  二、武陵山区非遗保护的紧迫性、艰巨性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边远贫困的武陵山区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在这历史性的文化变迁过程中,边远贫困武陵山区的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习俗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尽快摆脱贫穷落后,实现早日脱贫致富是边远贫困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共同心声;另一方面,边远贫困武陵山区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其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习俗也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转变。中国现代化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的现代化,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文化变迁不可阻挡,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习俗的转变也是势在必然。贫困武陵山区丰富多彩的非遗在转型的大潮中,许多非遗普遍面临“濒危”和“消失”的危机,比如城步的苗文,由于汉语的全面传播,城步苗文现已基本消失,仅在一些偏远的苗族村寨发现一些苗文碑刻。城步苗语、侗话、苗歌等传统文化,由于普通话的全面推广和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只在年老一代流传,缺乏后继之人。因此,抢救和保护好边远贫困武陵山区的非遗具有很强的紧迫性。但是,武陵山区普遍处于经济极其落后的状况,城步苗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属于经济极不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武陵山区,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各级政府,都是非常困难。因而,象城步这样的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非遗保护显得尤其艰难,任重而道远。

  三、武陵山区非遗保护的重要意义

  武陵山区非遗是数千年来武陵山区人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是武陵山区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植被和灵魂根脉,是武陵山区人民长期以来创造积累的重要的精神财富,它不仅是民族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信心走向未来的根基,是民族发展的智慧与力量的源泉。因此,我们必须正面非遗保护的艰难,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搞好非遗的保护工作。

  四、武陵山区非遗保护与传承关键在于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保护”一词定义为:“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所面临的困境日益严重。随着经济科技全球化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加快,大量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环境迅速改变,其消亡速度不断加剧。在这其中,一个突出现象表现为传承人和传承活动难以为继。由于自然和社会等原因,主要以自然人为载体的传承活动受到巨大挑战,其生存状态日益艰难,传承环境不断萎缩,传承活动日益衰退,如城步傩戏、城步庆鼓堂等非遗活动,就因为电视、网络等现代文化的冲击,以及年轻人思想的改变而逐渐消失。这一现象近些年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因此,非遗保护的关键在于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要让非遗传承人有足够的精力、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空间从事非遗工作,让非遗项目以鲜活的形势,原滋原味地传承下去。

  首先,要抢救性建立当代传承人保障制度。当代传承人大多数年岁已高,生活在民间基层,有的疾病缠身,有的丧失了劳动能力,有的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而忙碌,难以专心从事非遗传承活动,致使许多非遗项目普遍面临“濒危”和“消失”。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及非遗保护部门要高度重视当代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抢救性地搞好当代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支持和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为非遗传承人带徒授业、展示技能、产品开发等创造条件,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

  其次,要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

  其三,要抓紧建立下代传承人培养机制,通过多种教育途径培育并发展壮大非遗传承人。这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中所提出的一个积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各级政府要积极研究和探索保护传承的方式方法,如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非遗生态博物馆、以免费扶贫培训方式开展非遗培训、以乡镇、村落、社区为单位开展传承活动等等。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给传承人创造条件,提供经费、场地、带徒等支持,为传承活动和人才培养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教育机构开展普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活动,规定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将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当地中小学乡土教材。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中学就可以开设吊龙非遗培训班。通过建立下代非遗传承人的培养机制,逐步扩大非遗传播面积,增加下代非遗传承人数量,并在下代非遗传承人中通过考核机制择优选择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使非遗项目在武陵山区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五、建立非遗传承人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非遗传承人责任义务。

  在为非遗传承人提供帮助支持的同时,也要加强非遗传承人的管理工作,要建立专门的非遗传承人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势明确非遗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将非遗人才的管理纳入政府人才工作管理的范畴,将非遗人才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非遗传承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非遗传承人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协议的资助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当地及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技艺要领、材料要求等非遗资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该项非遗历史渊源、传承谱系、传统技艺等记录、整理工作;

  (二)努力从事非遗的生产、创作,提供高质量的非遗作品及其他智力成果,积极参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展览、演示、教育、研讨、交流等活动;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活动,无保留的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定期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五)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项目任务书要求的传承任务,连续两年无传承活动者或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经文化行政部门核实批准后,取消其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及其传承人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并按照评审、认定程序,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六、建立非遗项目漏登补登机制,确保重要的非遗项目全部进入政府非遗名录,予以支持保护。

  城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除现已纳入城步县非遗保护名录的15个非遗项目外,还有大量散落民间的非遗项目没有列入非遗名录,县非遗保护部门要深入基层,详细调查了解,尽最大的努力,将一些有较大影响力的非遗项目发掘出来,建立非遗项目漏登补登机制,确保县域内所有重要的有较大影响力的非遗项目全部列入非遗保护名录,得到政府支持和保护。

作者:陈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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