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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2013-11-06 15: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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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文件

  城创文指字〔2013〕7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关于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加快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工作步伐,根据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创文办、县创卫办、县作风办成立了联合督查组,于10月15日至18日对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规划建设局、湘运公司、儒林镇等20个主创单位,县农业局、移动公司、八角亭社区、城北社区等11个共创单位,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领导重视,积极部署,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创文工作领导机构,有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有的还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交警大队明确了创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县创文指挥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监督行动”。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城管大队结合本职工作,扎实开展创文工作宣传,在洒水车、执法车上悬挂创文工作宣传牌、安装喇叭进行流动宣传,营造了创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就目前总体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单位对创文工作重视不够、力度不足、问题不少,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重视不够,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在县创文攻坚会议后没有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没有将创文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县工商局、市场管理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新田社区、八角亭社区、城北社区等单位,甚至专题会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都没有落实 。

  (二)宣传不力,氛围不浓。部分单位在创文工作上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宣传标语、专题宣传栏。一些开展了工作的单位,在县市网络、纸质媒体上也没有相关宣传报道。

  (三)工作被动,进展缓慢。一些单位工作被动,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创文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没有明确,不知道如何具体开展工作。对市场管理、公厕改造、门店规范等问题没有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开展的工作,没有注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三、工作要求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层面广,各级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创新工作,针对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创建基础。

  一要明确职责。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文明县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真对照《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管理责任状》中对本单位的要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儒林镇、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要切实担负起对下辖重点创建单位、重要环节的指导、统筹和督查,确保不留空档。

  二要突出重点。各级各单位要以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为重点,设计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集中宣传学习等方式,提高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要以开展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行动为重点,整合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创文工作。

  三要创新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将创文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推着走”的依赖思想,树立“带着走”的争创思想;对于重点工作、难点工作,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要查漏补缺。各级各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责任状及任务分解表,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对于“漏账”,要及时查找,及时实施;对于“欠账”,要卡住进度,按时补上;对于“难账”,要加强协调,克难攻坚,保证不拖全县创建工作的后腿,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确保验收考核不失分。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2013年10月20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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