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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2013-11-06 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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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步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城文明委〔2013〕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全县各有关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文明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根据省、市文明委的要求,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中心城区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把精神文明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行动目标

  以酒店、餐饮、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公筷公勺,餐饮卫生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步苗族自治县文明餐桌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曾伟子任组长,肖音、彭贤良、刘和平任副组长,于小勇、舒善正、龙少辉、刘旭东、杨永晖、祝全良、江仲平、唐燕、肖丁勤、肖远文、肖阳、付伯纯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付伯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明餐桌行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领导。

  2.县文明办:负责整个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评比表彰。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文明餐桌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协调、信息汇总和进展督导等;协助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评比表彰。

  4.县工商局:配合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情况,协调县消协参与活动。

  5.县旅游局:负责县内宾馆酒店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星级餐饮企业评比内容。

  6.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学生文明用餐,勤俭节约。

  7.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网管办:负责活动宣传,开设“文明餐桌”专栏。

  8.县卫生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各医院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9.县消协:负责收集消费者对参与活动的反馈意见。

  10.县商务局:负责肉食品市场监管,确保放心肉、安全肉的正常供应。

  11.县质监局:负责全县食品生产行业质量监管。

  12.县地税局: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指导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饮行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倡导阶段 (8月20日——9月20日)

  1、召开由宾馆酒店、餐饮企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行动动员大会,在大会上宣布行动方案,由首批试点餐饮业主联合发出“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议。

  2、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文明餐桌大家谈》等专栏,宣传用餐文明;张贴“文明餐桌宣传画”等,分别以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等为主题,进行图文宣传,以各种案例说明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

  3、在试点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的进门大厅悬挂一条“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标语,餐厅内挂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标语牌,餐桌上统一摆放《文明餐桌公约》和健康饮食等宣传资料,提醒消费者注意节俭,讲究卫生。通过持之以恒地宣传和倡导,树立新的饮食观念,由“爱面子”向“重实情”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畸形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俭、珍惜风尚。

  (二)试点示范阶段(9月21日——10月底)

  以中心城区10家中型以上餐饮企业、5家学校食堂、5家机关食堂和2家医院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以儒林大道为首条试点示范街,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1.指导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落实。一是公开承诺,温馨提示。在每张餐桌摆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示牌,公示四项承诺: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勺;主动提醒可以免费打包;主动提醒顾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二是合理点菜,讲究营养。酒店、餐饮企业主动提供营养菜单,明示菜品份量,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尽量避免浪费”。三是提供公勺或公筷,不用一次性筷子。四是规范管理,带头示范。酒店、餐饮企业主动培训点菜员和服务员,配置消毒柜,建立健全食品及其原材料购进的专用台账,在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监督公示牌,标明食品安全等级。

  2.协调相关部门施行。统一提供印有“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字样的环保打包餐盒;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点菜员,强化节俭意识,注意温馨引导,提高文明素养。

  (三)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2月底)

  通过总结试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适时在全县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推广,并在街道、社区开展“家庭绿色餐饮行动”,使餐桌文明在城区全面普及推广。

  五、推进措施

  1.监督劝导。自律、劝导和监督三管齐下,切实落实文明餐桌行动。9月份开始,在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开展志愿行动、执法部门监督行动、行业协会自律行动;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行动,以该企业餐饮从业人员和招募的志愿者为主体,组织文明餐桌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劝导消费者“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商务、教育、旅游等部门,开展文明餐桌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餐饮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对不积极配合的餐饮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将进行重点监管;媒体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的餐桌行为及时曝光批评,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档案体系。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并纳入星级餐饮企业评比内容。

  2.正面激励。根据文明县城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逐步形成行业协会自律、群众自觉参与、政府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于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给予经济奖励,媒体重点宣传推介。同时在全县评选一批文明餐馆、文明食堂和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并挂牌管理。通过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城步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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