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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宣传方案》的通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2013-11-05 16: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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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文件

  城创文指字〔2013〕2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宣传方案》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城区各学校:

  根据《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

                                               2013年4月12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

  宣传方案

  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是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提高市民素质的现实需要。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市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科学观理论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共建美好幸福家园”为主题,以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使创建文明县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全力推进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着力打造城步诚信、开放、创新、文明的崭新形象。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创建文明县城的认识。

  2、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全面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大力宣传创文县城工作的好思路、好作法、好举措、好成效,突出宣传各种好人好事好风尚。同时,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以及跟创建工作不和谐的现象和行为,予以曝光。

  4、大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文明创建常识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着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和创建文明县城知晓率。

  三、宣传安排

  (一)新闻宣传

  1、县内各新闻媒体都要开辟“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共建美好幸福家园”专栏专题,并以此为总揽设置不同的子栏目。在城步新闻网开设“创建动态”、“文件汇编”、“主题活动”、“创建掠影”、“文明窗口”、“创建简报”等子栏目。及时报道我县各级各部门推进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成效,宣传各种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县广播电视台要制作公益性电视宣传片(30秒左右)和宣传标语,每天在城步新闻频道和电影频道播出,努力营造“创建为民、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

  2、在城步电视台、《城步通讯》、城步新闻网开设“创文曝光台”,对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乡镇场及与创建文明县城不和谐的现象、行为等予以舆论监督。曝光反映社会上的各种陋习和种种不文明现象,激发全县人民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

  (二)社会宣传

  1、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组织广大市民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参与县创文指挥部组织的主题活动,如“爱我家园、美丽城步”创建文明县城志愿服务行动、“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文明交通劝导监督月活动、“文明餐桌行动”和“告别陋习、崇高文明”志愿者万人签名活动等。同时,要以《文明市民读本》教材,依托市民学校、群众文化广场、社区文化长廊、文明知识宣讲团等载体,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2、协调有关单位在公汽停靠点宣传窗开辟文明创建宣传专栏。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城单位、儒林镇各社区(居委会)要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固定宣传牌,开辟创建文明县城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3、协调有关单位在县城区各主要路口、繁华路段设置大型宣传牌,在城区道路两旁及城北大道隔离带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牌,数量不低于总广告数的20%。有条件的责任单位电子显示屏要定时开通播放创建文明县城的宣传标语,湘运车站、出租车公司、公汽公司要充分利用车辆流动平台,广泛进行创文公益广告宣传。在行政中心院内设立“创文曝光栏”。

  4、各乡镇(场)要全力搞好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每个乡镇(场)至少制作5块以上永久宣传牌,乡镇机关、各社区、城区学校、卫生院至少要悬挂1条宣传标语,开辟1个以上宣传教育专栏。

  5、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固定电话语音平台,开通编发创文短信、彩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宣传是否到位决定创建工作的成败,各责任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宣传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文指挥部下达的目标管理指标,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县城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县内各新闻媒体单位都要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县创文指挥部将开展专项重点督查,严格落实到位。

  附件: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标语

  1.创建文明县城,共建美好家园。

  2.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3.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县城。

  4.共建市级文明县城,共享幸福和谐家园。

  5.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6.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

  7.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经济发展。

  8.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

  9.让城市多一份文明,让百姓多一份满意。

  10.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县城,个个争当城步文明市民。

  11.摒除陋习人人有责,倡导文明个个争先。

  12.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改陋习、树新风。

  13.人人是文明使者,个个是城步形象。

  14.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

  15.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城步。

  16.城步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17.打造文明窗口,创建文明城市。

  18.倡导文明礼仪,争做文明市民。

  19.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出行。

  20.使用文明语言,争做文明使者。

  21.遵守公共道德,践行文明公约。

  22.文明礼让,从我做起。

  23.道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24.片言只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

  25.共创共建共分享,更优更美更文明。

  26.文明创建,人人有责。

  27.让城市更加美丽,让文明与你同行。

  28.相互多礼让,社会更和谐。

  29.我的城步我的家,文明创建靠大家。

  30.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文明素质。

  31.文明城步人人爱,创建有你更精彩。

  32.遵守市民守则,弘扬文明新风。

  33.遵守公共道德,争当文明市民。

  34.文明礼让一小步,和谐社会一大步。

  35.你我文明多一分,城步形象美十分。

  36.天天都是文明日,个个都是文明人。

  37.我文明,我礼让,城步天天新形象。

  38.文明是最美的风景线,礼仪是你我的名片。

  39.文明城步手拉手,礼让和谐心连心。

  40.文明从脚下起步,礼让自小事开始。

  41.诚信共奏发展乐章,爱心共筑文明城市。

  42.人人是城步形象,个个有创建责任。

  43.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是市民的家园。

  44.同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

  45.美丽的城步我的家,创建文明县城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手机彩铃、短信群发)

  46.欢迎您致电城步县,我县正在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我们热情期待大家的支持和参与,让我们行动起来,净化环境卫生,传播文明新风,共建美丽城步。(手机彩铃)

作者:城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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