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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2013-11-05 16: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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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办字〔2012〕97号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关系我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富民强县的一件大事。根据《湖南省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和《邵阳市文明县城测评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后发赶超”的战略部署,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加强县城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为手段,实行县乡两级联动联创,完善县城功能,提高县城管理水平,提升县城文明层次,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优良、服务工作优质、基层社区文明、文化事业繁荣的文明县城。

  二、目标任务

  从2012年开始,通过1-3年的共同努力,即2012年把我县县城区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县城,2014年把我县县城区创建成省级文明县城,具体来说,要达到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领导有力,制度健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重要议事日程以及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形成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按照又好又快的战略思路,努力推进观念转换、体制与机制转换、结构转换与经济增长方式转换,不断完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全市同类县城平均水平,GDP年增长率高于全省、全市同类县城平均水平。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再就业工作富有成效,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达65%以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县城建设规划科学,违章建筑得到有效整治;市政设施配套齐全,文体活动场所日臻完善;市容市貌整洁优美,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县城绿化覆盖率继续提高,2015年把我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

  4.社会安定,秩序优良。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平安城步”创建活动,打击犯罪有力,社会治安良好,无重特大案件,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做到行车有序、停车规范、人车分道。市场管理规范有序,消除占道经营现象;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县城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无重大火灾,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5.服务优质,风气良好。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系列服务竞赛。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党政机关坚持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度高,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90%以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级领导班子不出任何问题,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达90%以上。严格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树立良好行风,服务规范,礼貌待客,市民对行业风气满意度达85%以上。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社会道德风尚良好。

  6.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逐年增加,人均科教文卫体经费增长率高于全省、全市同类县城平均水平,教育与县城建设同步发展,义务教育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科普工作扎实开展,每年开展3次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县城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全面完成人口计划,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文化市场繁荣有序;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执行有力,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广播电视覆盖达到省级标准。

  三、方法步骤

  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整治与建设并举,教育和管理并重,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2012年5月—6月)。成立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儒林镇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逐级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创建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工作责任逐个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阶段:夯实基础(2012年6月—2012年10月)。按照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市民素质教育和宣传造势工作,夯实创建基础。一是对照测评标准,大力开展重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不达标的地段进行提质改造。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县城形象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改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商业门店、机关单位的卫生,强力推进垃圾袋装化,做到定点收集、集中清运,定期检查通报;强化城市规划,清理乱搭乱建,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治丧,城区主次干道和单位院落无搭设灵堂、操办丧事现象;清理整顿城市户外广告,清除城市“牛皮癣”。集中整治交通秩序。主要做到行车、停车、人行有序,无占道修车、洗车、作业、堆物、演出、促销等现象。集中整治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面清理乞讨、算命等现象。集中整治市场秩序。所有经营者一律进市场,主次干道实现归店经营,做到门店外、人行道、公共通道等无乱摆摊担和流动摊担经营现象。三是积极开展市民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市民文明学校、群众文化广场等阵地,采取请专家授课、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文艺活动等方式,寓教于乐,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四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并实现年内绩效评估排位有较大提升。五是县内新闻媒体要积极行动,精心策划,全面开展创建省市级文明县城新闻宣传工作。要紧密结合创建工作重大部署,派出专门人员,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形式,多视角、全方位报道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要大力开展社会宣传,采取制作公益广告、悬挂标语横幅、组建宣传方阵、开展签名活动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使创建文明县城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目标要求家喻户晓,使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90%以上。

  第三阶段:整体提升(2012年11月—2014年10月)。在前几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一是针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开展系列攻坚活动,基本达到省、市级文明县城标准。二是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经营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公共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等六大整治活动,积极探索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用规范的管理促进市民文明素养的提高,实现标本兼治、常创常新,使县城管理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三是扎实做好市民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礼仪文明行动”、“环境文明行动”、“秩序文明行动”、“服务文明行动”等四大活动,倡导优雅言行,建立优良秩序,培养优质服务,建设优美环境。四是大力强化新闻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县城建设工程巡礼”、“县城环境整治系列报道”、“市民素质教育大看台”等专题报道,突出宣传重点。同时,对县城建设、县城管理、市民素质教育等创建工作中的不足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曝光,对市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第四阶段:自查迎检(2012年11月—2012年12月迎接市检查、2014年10月—2014年12月迎接省检查)。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查漏补缺、组织整改,迎接省、市文明委的检查考核。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奖励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向广度深度开展。

  四、措施要求

  1.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学习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有考勤,并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计划。要继续实行干部理论考试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二是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知晓率达80%以上。要制定市民文明守则,大力倡导“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不乱贴乱画、不乱摆乱设、不乱穿马路、不打架斗殴、不毁坏草木、不损坏公物、不染黄赌毒、不铺张浪费”的“十不”文明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三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设立县、乡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对未成年人实行优惠开放。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实行有效管理,净化文化市场和荧屏声频。(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电视台、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

  四是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要落实县、乡两级责任,大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严格依法管理,全面开展村民自治。要推行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局)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城市环境

  一是加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在近两年内,完成城市大小街道的改造提质任务。在未来三年内,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85%。2012年城市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5%以上,工业医疗废弃物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儒林镇)

  二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长远规划,精心设计,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完善绿化设施和组织各单位、社区积极开展庭院、屋顶绿化和绿地认养等措施,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规划建设局、县绿化办、儒林镇)

  三是加快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地方性政策规定。包括规划、建设、园林、公共交通、工商、卫生、市容、市政、房地产、环保等内容,使我县的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轨道。(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

  四是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城市公共设施保护力度,确保路灯、公共图形、标识、护栏、道板、下水道盖、雕塑等城市设施和装饰艺术品完好,无被侵占、损坏现象;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加大对乱占道、乱设摊、乱张贴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主要街道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乱贴、无跨门店经营现象;加大对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力度,通过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努力养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公用事业管理站、县交警支队)

  五是强化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确保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85%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5%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

  六是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在城区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治丧,城区主次干道和单位院落无搭设灵堂、操办丧事现象。(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民政局)

  3.加强社区建设管理,打造市民安居乐园

  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重点是加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议事协商(监督)委员会和社区中介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责任单位:儒林镇、县民政局)

  二是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县、乡两级政府要将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要通过资源整合和购、租、借、建、无偿提供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社区的办公、警务、文体活动中心等用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儒林镇)

  三是创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尽快制定出台有利于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物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作用。同时,加强社区共建工作,努力实现辖区单位与社区共建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儒林镇)

  四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学习型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活动中要注重引导和教育群众,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确保今后五年中,70%以上的社区创建为县级以上文明社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文明办、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儒林镇)

  4.加大科教文卫体建设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是强化国民教育,提高市民文化水平。高度重视基础教育,有效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制度,确保升学率提高,辍学率下降。(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是强化科技意识,提高城市科技发展水平。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打造科技发展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科普设施和全市性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正常开展活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科普专栏,定期开展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协、县财政局、县规划建设局)

  三是强化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继续开展广场主题文化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等大众文化健康发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挖掘、发挥我市传统文化和自然文化优势,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搞好网吧专项整治与“扫黄”“打非”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儒林镇)

  四是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医德医风,力求每千人拥有职业医生1.2人以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公共卫生事故和医疗事故。(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5.强化维护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继续巩固“严打”斗争成果,整治社会风气。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反盗窃、禁赌、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不断推进基层反邪教工作,消除社会丑恶现象。(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610办、县妇联)

  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社区出租屋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和租房人员《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加强孕情环情检测,防止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看门守栋工作,完善社区警务体制,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口和计生局)

  四是加强信访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将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儒林镇)

  6.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为民”活动。党政机关要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作出表率,以诚信办事、诚信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群众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创文明执法单位、让人民群众满意”活动,加强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的观念,认真解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中设立市民热线电话,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90%。(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优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经营”活动。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购物放心一条街”和“文明商店”、“放心店”等活动,努力健全完善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经营行为;在企业商贸行业中广泛开展“十个不”承诺,即:不坑蒙拐骗、不造假帐、不逃避债款、不拖欠工资、不偷税骗税、不偷工减料、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聘用不良人员、不赚损人利己的昧心钱,确保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无集中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和市场,无非法出版物市场和地下印制企业。(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

  三是突出抓好行业诚信,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通过开展诚信服务宣传教育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大力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行业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确保市民对党政机关、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在85%以上。(责任单位:县纠风办、县文明办、各窗口服务行业)

  7.广泛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发挥各自优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内各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和专题,根据创建活动各个阶段不同的工作重点,积极引导推动,使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中推而不动、影响工作大局的现象和问题要及时批评、曝光,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着力疏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创建工作热线电话,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群众监督。要组织开展“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榜样示范,典型引路,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活动上来,自觉投身于创建活动,真正做到“创建为民、群众创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

  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强我县争创省、市级文明县城的宣传。要在S219公路沿线竖立若干巨型广告宣传牌,编写印发《文明县城守则》、《文明市民准则》和“十不”宣传手册发到城区各门店、学校、单位与居民户。要利用橱窗、板报、手机短信、电话彩铃和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分队与宣传方阵上街宣传,并在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上张贴“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城管大队、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县湘运公司、县出租车公司、儒林镇)

  8.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分工负责、各尽其职,更要密切协作、同心协力。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尤其要加大对文明社区创建经费的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突出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上下贯通、协调动作、整体联动的工作网络,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文明县城的各项目标任务都要分解到各创建责任单位,明确领导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将各自承担的每一项任务进行再分解、再落实,尽可能量化、细化、具体化,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进度、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列入创建活动重点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制订出详尽实施方案,上报审议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是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县、乡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各界要层层发动部署,主要街区广告达到规定要求,教育和引导市民增强创建意识,了解创建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各行各业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设计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着力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达到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业务优秀的目标。

  四是加强监督,奖优罚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设立热线电话,组织明查暗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对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部门和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得力、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完不成任务、失职丢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并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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